「制衡」不代表「取代」,如制衡行政權的立法權沒有行政權力,也沒有司法辦案權力,請問,媒體身為制衡三權的「第四權」,那來的辦案權力?沒有辦案權力,媒體辦案還理所當為? 如果三權可以分贓,五權,也可以分贓,難道身為「第四權」的媒體就不會分贓?那些被台灣社會稱為「統媒」的黨國媒體,那個不是過去黨國時代「贜掠政治」的分贓者,今日黨國復辟時代「贜掠政治」的分贓者?這些媒體和媒體人在黨國時代為中國國民黨的傳聲筒,醜態百出,今日幫馬英九鬥臭阿扁,鬥臭民進黨,成為黨國打手,還死命的拍馬英九的馬屁,何時「制衡」過中國國民黨呢? 不對中國國民黨五十年來「贓掠」台灣人民財產的黨產徹查到底,誰能保證馬英九統治下的國民黨,會不會又是下一個「贓掠」的禿鷹? 真理越辯越明,所謂「媒體辦案理所當為」的說詞,只是粉飾這些黨國媒體幫馬英九鬥臭阿扁,再次當黨國打手的誇言浮詞,給這些黨國媒體違背職業道德,不提供真實資訊給人民,只會放假消息,專搞繪聲繪影,製造仇扁恨扁的氛圍,提供一塊臭氣沖天的遮羞布! 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 今日黨國媒體人的狂妄不比黨國政客減少半分,老愛誇言浮詞,一不經意就露出反民主的馬腳,黨國走狗的真面目。像阿扁這次的司法案件,媒體不停的炒作仇扁恨扁的氛圍,每天講的東西都是繪聲繪影,沒有根據,老靠一個說話和他的頭髮一樣假的黨國立委不斷放屁,就把這些屁話當成新聞來報,還無恥的美其名說「給人民知的權力」,有人指出這樣違反媒體專業和職業道德,是「媒體辦案」,這些黨國媒體人竟狂妄說「媒體辦案理所當為」,真是反民主反到頭殼壞了! 美國社會用「第四權」制衡三權,是民主基本常識,相對的,「第四權」不能取代三權,更是基本民主常識。「制衡」不代表「取代」,如制衡行政權的立法權沒有行政權力,也沒有司法辦案權力,請問,媒體身為制衡三權的「第四權」,那來的辦案權力?沒有辦案權力,媒體辦案還理所當為? 媒體可以不斷聒噪,指出各種權力的問題、提出對各種權力的質疑,但媒體人不可無限上綱的狂妄說自己辦案是「理所當為」,否則那天媒體狂妄的說「媒體行政理所當為」、「媒體立法理所當為」時,那民主是否還會存在? 「水門案」拉倒尼克森,是媒體提供真實資訊給大眾,那裡是「辦案」?提供真實資訊給大眾是媒體的責任和職業道德,豈可將司法權的辦案權力取而代之? 再說,如果三權可以分贓,五權,也可以分贓,難道身為「第四權」的媒體就不會分贓?那些被台灣社會稱為「統媒」的黨國媒體,那個不是過去黨國時代「贜掠政治」的分贓者,今日黨國復辟時代「贜掠政治」的分贓者?這些媒體和媒體人在黨國時代為中國國民黨的傳聲筒,醜態百出,今日幫馬英九鬥臭阿扁,鬥臭民進黨,成為黨國打手,還死命的拍馬英九的馬屁,何時「制衡」過中國國民黨呢? 看黨國媒體人如此為中國國民黨粉飾,說:「老國民黨的舊特權雖已日暮西山了」,事實呢?今日在中國國民黨檯面上的政客,那個背後不是老國民黨的舊特權所撐腰?黨產不歸還給台灣人民,假借「黨產歸零」的說詞,將本屬於台灣人民財產的黨產全放進「老國民黨舊特權」的口袋,這樣還說:「老國民黨的舊特權雖已日暮西山了」,媒體人應有的職業道德和良心還存在? 說什麼:「如果不把這樣的「贓掠」給揭發,徹查到底,誰能保證馬英九統治下的國民黨,會不會又是下一個「贓掠」的禿鷹?」,笑掉讀者大牙,中國國民黨執政五十年,「贓掠」了千百億台灣人民財產成為自己的黨產,都不願意徹查到底,查阿扁那些沒有連中國國民黨黨產的零頭都比不上的錢,有何意義?充其量找藉口鬥爭阿扁! 不對中國國民黨五十年來「贓掠」台灣人民財產的黨產徹查到底,誰能保證馬英九統治下的國民黨,會不會又是下一個「贓掠」的禿鷹? 真理越辯越明,所謂「媒體辦案理所當為」的說詞,只是粉飾這些黨國媒體幫馬英九鬥臭阿扁,再次當黨國打手的誇言浮詞,給這些黨國媒體違背職業道德,不提供真實資訊給人民,只會放假消息,專搞繪聲繪影,製造仇扁恨扁的氛圍,提供一塊臭氣沖天的遮羞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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